2024年5月23日,财政部发布9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第二千三百一十六号到第二千三百二十四号),这9则全部是投诉处理结果公告。其中,第二千三百一十六号、第二千三百二十号、第二千三百二十二号这三则信息公告中质疑的事项被驳回或无效。
第二千三百一十七号信息公告中,投诉人因对人行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金科公司、元宇芯公司、融泰达公司、百畅公司的报价扰乱人行采购中心正常招标,且存在串标、围标行为等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,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投诉事项部分成立。鉴于本项目已废标,责令采购人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。
第二千三百一十八号信息公告中,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1.润祥公司检验报告涉嫌造假。2.润祥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。3.润祥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、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四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成立,投诉事项2、3缺乏事实依据,予以驳回。鉴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,确认采购活动违法,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,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二千三百一十九号信息公告中,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-4为:普宙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投诉事项5为:本项目中标公告违反规定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3、5缺乏事实依据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、2、4部分成立,中标结果无效。
第二千三百二十一号信息公告中,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采购人不应取消其成交资格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四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成立。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,确认采购活动违法。责令代理机构就违法限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限期改正。
第二千三百二十三号信息公告中,投诉人因对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,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为电子版,但未加盖公章,也没有相关人员签字,真实性无法验证;投诉事项2,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;投诉事项3、4,招标文件关于提供业绩及相关检测报告的要求,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、第三十一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、2、3成立,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,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。责令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不规范,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。
第二千三百二十四号信息公告中,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紫光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虚假响应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和第(二)项、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部分成立,紫光公司中标无效。